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伟凤,****年**月**日出生,汉族,人,个体工商户,现住。
被告赵淑芝,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人,个体工商户,现住。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原告赵伟凤诉被告赵淑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中原告赵伟凤于2021年9月2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00元,由原告赵伟凤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