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彭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湘潭市岳塘区。
被申请人:陈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湘潭市岳塘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彭博诉被告陈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彭博于2021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陈柯名下的银行存款9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彭博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彭博的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陈柯名下的银行存款9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920元,由申请人彭博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