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土某。

法定代表人:尹某,职务:理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男,职工,该联社职工。

被告:赵某,男,农民。

被告:王某,女,农民。

被告:全某,女,农民。

审理经过 原告土某诉被告赵某、王某、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孟万仲

人民陪审员 卢建国

人民陪审员 赵春江

裁判日期 二○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郑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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