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倪军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睢宁县。
被申请人:宋亚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邳州市。
被申请人:杲统兵,男,汉族,住江苏省邳州市。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7月23日作出(2021)苏0324财保169号财产保全裁定,查封了宋亚峰驾驶的、登记在杲统兵名下的苏C×××××轻型厢式货车。现因被申请人宋亚峰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对宋亚峰驾驶的、登记在杲统兵名下的苏C×××××轻型厢式货车、现停放在睢宁县辉煌停车场,予以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