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执 行 案 件 结 果 通 知 书 江西省莲塘高粱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华商世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赣0121财保100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2021年4月14日,江西省莲塘高粱实业有限公司以达成和解,已向本院申请撤诉。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万利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