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某,女,生于****年**月**日,汉族,四川省岳池县居民。

被告:祝某,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四川省岳池县村民。

审理经过

原告杨某与被告祝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原告杨某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某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900元,减半收取计2450元,由原告杨某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