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张立海,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宁津县城区。 被申请人:杨国忠,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黄骅市。
审理经过
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6月3日作出保全裁定,现因被申请人已交纳相应保证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依法将被申请人杨国忠驾驶的冀J81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予以解除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孟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