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张立海,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宁津县城区。 被申请人:杨国忠,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黄骅市。

审理经过

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6月3日作出保全裁定,现因被申请人已交纳相应保证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依法将被申请人杨国忠驾驶的冀J81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予以解除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孟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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