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孔某某,男,汉族,生于****年**月**日,农民。
原告郝某某(系孔某某之妻),女,汉族。
被告马某某,男,东乡族,生于****年**月**日,农民,文盲。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孔某某、郝某某诉被告马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孔某某、郝某某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理由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孔某某、郝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2元,减半收取51元,由二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