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王柏林、杜娟: 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柏林与被执行人杜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部分保全,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陈小青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 汤 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