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黎伟军,男,****年**月**日出生,壮族,广西龙州县人,居民,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
被执行人:余贵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光山县人,居民,住河南省光山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黎伟军申请余贵勇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本案短期内无法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龙州县人民法院(2021)桂1423执4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