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淼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
被告:李信,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
审理经过
原告张淼伟与被告李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01日立案。原告张淼伟于2021年0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淼伟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淼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