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上海统宝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审理经过

2021年9月2日,上海统宝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上海统宝船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请求本院裁定认可。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管理人制作的《上海统宝船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支付破产费用、提取管理人报酬后,全部用于清偿普通债权,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认可。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对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上海统宝船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