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查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黄冈市黄州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尹江庭,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黄冈市黄州区。
审理经过
上诉人查益因与被上诉人尹江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2020)鄂1102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查明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查益于2021年2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查益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查益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660元,减半收取1830元,由上诉人查益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樊军审判员骆骥审判员张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江乐芳书记员刘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