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宗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平邑县;。
被执行人:陈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平邑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孙宗力与被执行人陈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平邑县人民法院(2020)鲁1326民初541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