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姜红,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太子河区。

申请执行人张春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宏伟区。

申请执行人钟伟,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

申请执行人王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申请执行人关赢,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申请执行人张凤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申请执行人张丽荣,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申请执行人安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申请执行人陈勇,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申请执行人解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申请执行人张志宏,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文圣区。

申请执行人刘波,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

申请执行人李波,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

申请执行人董非非,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申请执行人刘海文,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太子河区。

申请执行人李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阳市白塔区。

被执行人辽阳兴龙化纤有限公司,住辽阳市太子河区铁西街道道西庄村。

法定代表人段德涛。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红、张春明、钟伟、王力、关赢、张凤明、张丽荣、安强、陈勇、解明、张志宏、刘波、李波、董非非、刘海文、李辉与被执行人辽阳兴龙化纤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限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辽阳兴龙化纤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9705.17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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