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淮滨县。
委托代理人:孙**、董培丽(实习),河南正声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刘继峰,男,汉族,住淮滨县,、130××××*。
审理经过
原告赵磊诉被告刘继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赵磊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经审查,原告赵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赵磊撤诉。
案件受理费19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赵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