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阿XX,男性,****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维吾尔族,住新疆伽师县。        

被执行人:陈X,男性,****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汉族,住新疆伽师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伽师县人民法院生效的(2021)新31民初800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陈X履行35680元欠款及435元执行费。本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陈X名下工商、保险、证券、税务、不动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车辆等财产线索,查明被执行人陈X名下有一部手机,本院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以560元最高价拍卖,查明被执行人陈X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本院向申请人告知了被执行人陈X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及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以及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和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以及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和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尚欠人民币35555元(未含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综上所述,被执行人财产暂时无法可供执行,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第二部分第(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新3129执877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