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卫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 被执行人:董同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黄卫江与被执行人董同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黄卫江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湘0223执23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孙乔波 审判员 彭飞燕 审判员 苏湘慧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执行员 董南希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胡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