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韩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韩涛罚金刑一案。查明被执行人韩涛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韩涛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存款2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郑利

裁判日期

二Ο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凯晨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