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监督机关: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原审被告):刘月霞,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孟州市。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党海燕,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孟州市。
审理经过
申诉人刘月霞因与被申诉人党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孟州市人民法院(2021)豫0883民初251号民事判决,向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孟检民监[2021]4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向本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由本院再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