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王某,男,汉族。 被执行人:倪某,男,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王某与倪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诉前保全,民事审判庭做出保全裁定,后执行局依法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无可供保全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2721执保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晓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孙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