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新乡市上宅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中路158号上宅置业。
被执行人:王君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新乡市牧野区。
审理经过
关于新乡市上宅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君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2日向本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2021年3月1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和解,现该案在分期履行当中,本案依职权终结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2021)豫0711民初568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