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口市亚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明周,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治,系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张荣伍,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喻春山,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地河南省正阳县袁寨乡街*号。
审理经过
原告周口市亚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喻春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5日受理后,原告周口市亚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周口市亚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