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明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武隆县。
被告:陈雪珂,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永川区。
审理经过
原告罗明江诉被告陈雪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7日立案。2021年8月24日,原告罗明江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罗明江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罗明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