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巴合提哈布德力,男,56岁,1964年11月4日,哈萨克族,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阿勒泰地区,联系方式:139XXXXXXXX、139XXXXXXXX。
被告王斌,男,汉族,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阿克齐镇民主中路2区,联系方式:138XXXXXXXX、138XXXXXXXX。
被告赵建忠,男,汉族,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阿勒泰地区,联系方式:189XXXXXXXX、189XXXXXXXX。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巴合提·哈布德力王斌、赵建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巴合提哈布德力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巴合提哈布德力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巴合提哈布德力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