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请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房产建筑段,住牡丹江市西安区日照街25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宝辉,该段段长。

委托代理人:孙涛,男,该段职工。

被申请人:张宇恒,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

审理经过

申请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房产建筑段与被申请人张宇恒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2021)黑7102民初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张宇恒名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人民币2115.36元,期限为一年。解除保全申请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房产建筑段于2021年5月31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提出的解除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张宇恒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人民币2115.36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41.15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