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周全武,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被执行人:巫红霞,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周全武与巫红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巫红霞名下有银行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巫红霞在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存款13171.00元,期限为壹年。
申请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