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住所地为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66号中天恒商务大厦12、15层。
负责人孙家明,总经理。
被执行人赵毅,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青岛市市北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赵毅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203民初676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缴纳案款6825元(缴纳执行费50元,发放申请执行人6775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20)鲁0203民初676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