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隋万琴,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辽宁省黑山县。
被执行人:袁国桥,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辽宁省黑山县。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03月19日以(2021)辽0726执保64号保全裁定对袁国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保全处理。现该案件已转入执行阶段,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决定执行袁国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袁国桥在中国农业银行62×××6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296.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