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尚昆,男,汉族,住济源市宏图小区2号楼*单元*室,身份证号:*。
被执行人:葛建强,男,汉族,住济源市五龙口镇北官庄村,身份证号:*。
审理经过
关于尚昆与葛建强、李九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葛建强在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葛建强在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25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