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王晓云,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南省石门县。 委托代理人:罗明,男,湖南前进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保全人:李文位,男,****年**月**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南省石门县。

审理经过

申请保全人王晓云与被保全人李文位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王晓云2021年9月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依法冻结被保全人李文位银行存款、支付宝、财付通账户资金422500元。担保人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其承保的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号06021503140112812021000003)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保全人王晓云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依法冻结被保全人李文位在存款、支付宝、财付通账户资金4225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蒋湘兵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新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