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别克扎提·艾布迪勒,男,****年**月**日出生,哈萨克族,高中文化程度,个体,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阿依谢姆·阿卜杜拉,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发朝,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文初中化程度,个体,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严环,新疆铭望铨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奇台县盛瑞通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奇台县东关街文化巷5区1丘9幢14号。
法定代表人:胡勇。
审理经过
原告别克扎提·艾布迪勒与被告李发朝、奇台县盛瑞通商贸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立案。原告别克扎提·艾布迪勒于2021年8月21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别克扎提·艾布迪勒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别克扎提·艾布迪勒撤诉。
本案受理费1140元(减半收取计)退回原告别克扎提·艾布迪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