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安徽运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429号创智广场6幢A座2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801030807。
法定代表人:贾燕
被执行人:吴玉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安徽运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吴玉娟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期限较长,本案以终结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20)皖0111民初135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刘 锟
审判员 甘 超
审判员 杨 青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侯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