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扶余市米美特花生进出口有限公司,住址:扶余市。
法定代表人张李民,系总经理。
被告辽宁企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址:辽宁省沈阳市。
法定代表人秦志勇,系总经理。
审理经过
扶余市米美特花生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辽宁企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原告扶余市米美特花生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扶余市米美特花生进出口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88元,由原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