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邱洪雷、钱剑: 邱洪雷与钱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邱洪雷。至此,邱洪雷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0223民初608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闫俊锋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 刘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