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祖香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被执行人:刘培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祖香林与被执行人刘培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0902执340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冯志刚 审判员 白翠翠 审判员 孔玲玲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付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