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桂琴(申请执行人)、张繁德等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辽0191执1790号
关联企业:孙桂琴(申请执行人)、张繁德等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当事人信息
孙桂琴(申请执行人)、张繁德、沈阳市辽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孙桂琴与张繁德、沈阳市辽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6574.00元,现已执行到位7299.00元。孙桂琴(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91执179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