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振安汇盈(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B区618-1室。
法定代表人:王卡娜,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沈银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汤阴县。
审理经过
原告振安汇盈(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银辉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5日立案。2021年2月1日,振安汇盈(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振安汇盈(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88元,减半收取计94元,由原告振安汇盈(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