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临朐县。
被执行人:姚荣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临朐县。
担保人:姚云,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临朐县。
担保人:程建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临朐县。
本院于2021年3月31日以(2021)鲁0724执恢113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担保人姚云、程建建名下财产。现被执行人姚荣胜已偿还全部债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担保人姚云、程建建所有的临朐县(临朐住建预售字第2018016号)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