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秦,男,生于****年**月**日,汉族,陕西省洋县人,住陕西省洋县,身份证号码:612XXXXXXXXXXXXXXX。
诉讼委托代理人:李青,陕西学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左丹丹,女,生于****年**月**日,汉族,陕西省汉中市人,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身份证号码:612XXXXXXXXXXXXXXX。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秦诉被告左丹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李秦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承担。审判人员 审判长 史瑾莉
审判员 杨晋胜
审判员 尚慧茹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