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韩梦逸,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慈溪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榴君,浙江和义观达(慈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告:黄炫飞,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
审理经过 韩梦逸与黄炫飞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韩梦逸于2021年6月21日以因疫情等原因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韩梦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韩梦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韩梦逸负担。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冯潆予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韦 龑
书 记 员 杨蕊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