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呼玛县美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呼玛县呼玛镇福临家苑4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刚,职务:经理。
被保全人:于某,男,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2020)黑2721民初191号民事裁定书呼玛县美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于某物业服务纠纷一案中,原告呼玛县美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民事审判庭做出裁定,后执行局依法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无可供保全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2721执保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