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申请执行人湖南信合嘉德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川林,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株洲市通达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明,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舒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刘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我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湖南信合嘉德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市通达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舒明、刘丹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28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尹建刚审判员陈柯 审判员 易 大 玄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 可 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