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贾晓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行唐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正英,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律师。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被告):郝光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顺义区。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贾晓红与再审被申请人郝光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再审申请人贾晓红于2020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庭外和解。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人贾晓红申请庭外和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王趁心 人民陪审员 杨 鑫 人民陪审员 李 娟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核对位置]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毛亚茹 书记员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