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诗红,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 被执行人:赵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黄诗红与被执行人赵涛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渝0113民初1754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赵涛逾期未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受理申请执行人黄诗红强制执行申请后,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限期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20000元,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 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赵涛名下资产如下: 1.最近一次银行开户情况查询结果 反馈时间 单位 有无结果 余额 可用余额 2021/8/20 17:05 光大银行 有 6.82 -19993.18 2021/8/20 18:3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 1.83 1.83 2021/8/20 17:11 中国建设银行 有 0.83 0 2021/8/21 22:16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有 0.53 0 2021/8/20 17:05 中国银行 有 0.43 0 2021/8/20 18:3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 0.19 0.19 2021/8/20 17:02 中国工商银行 有 0.18 0 2021/8/20 17:02 中国工商银行 有 0.13 0 2021/8/20 17:21 重庆市大渡口融兴村镇银行 无 0 2021/8/20 17:37 重庆九龙坡民泰村镇银行 无 0 0 2021/8/20 17:37 重庆彭水民泰村镇银行 无 0 0 2021/8/20 17:22 重庆酉阳融兴村镇银行 无 0 2021/8/20 17:22 重庆市武隆融兴村镇银行 无 0 2021/8/20 17:22 重庆市沙坪坝融兴村镇银行 无 0 2021/8/20 17:44 重庆银行 无 0 0 2021/8/21 22:40 开县泰业村镇银行 无 0 0 2021/8/20 17:05 中国银行 有 0 0 2021/8/20 18:11 中国农业银行 有 0 0 2021/8/20 18:11 中国农业银行 有 0 0 2021/8/20 17:11 中国建设银行 有 0 0 2021/8/20 17:11 中国建设银行 有 0 0 2021/8/20 17:19 兴业银行 有 0 -20000 2021/8/20 17:06 浦发银行 有 0 0 2021/8/20 17:06 浦发银行 有 0 0 2021/8/20 17:13 交通银行 有 0 0 2021/8/20 17:44 华夏银行 有 0 0 2.不动产查询结果: 当事人 不动产类型 查询类型 申请日期 操作 赵涛 土地 网签信息 2021/5/25 9:08 无不动产信息 赵涛 房屋 网签信息 2021/5/25 9:08 无不动产信息 赵涛 房屋 产权信息 2021/5/25 9:08 无不动产信息 赵涛 土地 产权信息 2021/5/25 9:08 无不动产信息 赵涛 房屋 预告信息 2021/5/25 9:08 无不动产信息 3.其他资产:本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赵涛名下的网络资金、保险、公积金、工商、车辆登记信息等资产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划拨被执行人赵涛银行存款8365元,并于2021年6月24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8315元,本院收取执行费50元。 本院于2021年8月23日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庭告知本案执行相关情况,申请执行人黄诗红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赵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仍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江 渝 审 判 员 秦晓亮 审 判 员 肖秉文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助 理 刘陈军 书 记 员 肖鸿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