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彦林,男,汉族,云南省丘北县人。 被告:广南尚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马关分公司。 负责人:黄洪海,职务:校长。 营业场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信合路交通局斜对面。
审理经过
原告梁彦林与被告广南尚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马关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立案。原告梁彦林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梁彦林申请撤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梁彦林撤诉。 案件受理费648元,减半收取324元,由原告梁彦林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 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陶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