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雷燕,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州市天河区××××××××××××,公民身份号码440××××××××××××*。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曼,广东公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鸿龙,广东公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黄斯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深圳市罗湖区××××××××××××××××××××,公民身份号码440××××××××××××*。
审理经过
原告雷燕与被告黄斯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8日立案。原告雷燕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雷燕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吴 映 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辛丽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