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强玉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寿春,安徽林森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王乐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审理经过
原告强玉霞诉被告王乐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现被告王乐群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林先宏 人民陪审员 许 桦 人民陪审员 郭少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蒋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