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增龙,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甘肃省临夏市。
被执行人:候玉梅,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甘肃省临夏市。
被执行人:李世清,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甘肃省临夏市。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增龙与被执行人候玉梅、李世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刘增龙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不在要求本院执行,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甘2901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