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新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郊区。

被告:骆红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诸暨市。

审理经过

原告王新明诉被告骆红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后,原告王新明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新明申请撤诉的理由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新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141元,减半收取2070.5元,由原告王新明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